DB42∕T 552.1-2009 武漢市餐飲業服務規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經營衛生要求
1.有專用的洗刷、 消毒設備,洗刷消毒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符合GB 14930. 1和GB 14930. 2的規定。
2.餐飲經營的衛生要求應符 合GB 16153標準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的規定。
3.有健全的衛生管理制度, 食品衛生管理員可以兼職,但不能由生產加工環節的工作人員兼任。
4.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5.要保持店內的餐桌、餐椅、墻面、地面等環境設施的消毒清潔,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污染。
6.洗碗間、 冷菜間、烹調制作間應保持清潔衛生,廚房用具應及時清洗、消毒,嚴格做到生熟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