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總承包單位project contractor
在施工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項目分包單位project subcontractor
通過分包協議約定,被項目總承包人接受的具有部分項目施J1.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危險源dangerous source
施工現場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較大危險源是指建筑施工現場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狀態或場所。
4.事故隱患accident potential
泛指施工現場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