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BN-X1 北京市新農村住宅設計圖集 A戶型圖集指標性要求:
1.結構抗震設計執行北京市地方標準《農村民居建筑抗震設計施工規程》DB11/T536-2008及其他相關規范,適用于北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0.15g)和8度(0.20g)的遠、近郊區新建農村民居,設計使用年限分為一類農村民居50年,二類農村民居30年。
2.節能要求執行北京市《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J11-602-2006 “三期” (65%)居住建筑節能標準(多層),外墻采用外保溫做法,其構造和保溫板燃燒性能等級均需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的要求,保溫板燃燒性能為B1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