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08MS-G 天津市民用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查要點—結構篇圖集編制原則
1.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建設地點、單棟建筑分區情況、各部分地上地下層數及層高、建筑高度、各分區長度及總長度、變形縫防震縫設置、高寬比、長高比、各分區結構形式、剪力墻結構底部加強區高度。
1.工程概況,包括工程建設地點、單棟建筑分區情況、各部分地上地下層數及層高、建筑高度、各分區長度及總長度、變形縫防震縫設置、高寬比、長高比、各分區結構形式、剪力墻結構底部加強區高度。
2.設計使用年限,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必須根據不同的建筑功能、結構形式、建筑類別在結構設計總說明予以明確。
3.建筑結構安全等級
1)根據破壞后果、建筑物類型確定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其中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間等級,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級,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級。
1)根據破壞后果、建筑物類型確定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其中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間等級,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級,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級。
2)重要建筑物與次要建筑物的劃分,應根據建筑結構的破壞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經濟損失、產生社會影響等嚴重程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