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浙D2 民用建筑防雷及接地圖集一般說明
1、本圖集為建筑物的防雷設施做法,主要內容為屋頂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及防暫態過電壓保護措施的做法。
2、凡利用基礎內鋼筋做防雷接地裝置,同時用作保護接地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為了保證接地電阻的要求,在利用基礎作接地裝置時,應引出連接線,以預留增補接地極用。
3、當接地裝置用作防雷接地,同時作保護接地時,要求接地線(PE)和防雷引下線不應在同一柱內引出。
4、當屋頂接閃器采用避雷小針時,其小針高度不應小于300mm,水平間距根據滾球法計算定,但不宜大于3 m。
5、利用建筑物鋼筋混凝土中鋼筋作引下線、接地極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mm,以防止由于流過雷電流而溫度升高時,影響混凝土構件安全。
6、其他未盡事宜應遵照現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執行。
7、本圖集所有尺寸除注明外,均以毫米(mm)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