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建筑物地基的施工應具備下述資料:巖土工程勘察資料。臨近建筑物和地下設施類型、分布及結構質量情況。
4.1.2砂、石子、水泥、鋼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4.1.3地基施工結束,宜在一個間歇期后,進行質量驗收,間歇期由設計確定。
4. 1. 3地基施工考慮間歇期是因為地基土的密實,孔隙水壓力的消散,水泥或化學漿液的固結等均無原則有一個期限,施工結束即進行驗收有不符實際的可能。至于間歇多長時間在各類地基規范中有所考慮,但是參數數字。具體可由設計人員根據要求
確定。有些大工程施工周期較長,一部分己到間歇要求,另一部分仍有施工,就不一定待全部工程施工結束后再進行取樣檢查,可先在己完工程部位進行,但是否有代表性就應由設計方確定。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內容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