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13-2009適用于建筑玻璃的設計及安裝。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6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77號)的要求,規程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修訂了本規程。
本規程主要技術內容: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材料;5.建筑玻璃抗風壓設計;6.建筑玻璃防熱炸裂設計與措施;7.建筑玻璃防人體沖擊規定;8.百葉窗玻璃和屋面玻璃設計;9.地板玻璃設計;10.水下用玻璃設計;11.安裝。
本規程修訂主要技術內容是:1.增加了基本規定和地板玻璃設計;2.刪除了室內空心玻璃磚隔斷一章;3.修訂了術語、材料、建筑玻璃抗風壓設計、建筑玻璃防人體沖擊規定、百葉窗玻璃和屋面玻璃設計及安裝。
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