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105-2007 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規范說明
1.為了保證水利水電工程金屬結構,包括閘門、攔污柵、啟閉機、壓力鋼管、清污機及過壩通航金屬結構等(以下統稱為水工金屬結構)的防腐蝕質量,延長其使用壽命,特制定本標準。
1.為了保證水利水電工程金屬結構,包括閘門、攔污柵、啟閉機、壓力鋼管、清污機及過壩通航金屬結構等(以下統稱為水工金屬結構)的防腐蝕質量,延長其使用壽命,特制定本標準。
2.水工金屬結構設計、 制造、安類氣驗收及運行管理各階段的防腐蝕技術、工藝和檢驗等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
3.水工金屬結構防腐蝕方案宜按照吳等效防腐的原則,綜合考慮結構的使用環境、運行工況、維護管理條件等因素,通過技術經濟比較論證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