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64-2001 水利水電工程巖石試驗規程總則
1.為統一水利水電工程巖石試驗方法,提高試驗成果質量及其可比性,特制定本規程。
1.為統一水利水電工程巖石試驗方法,提高試驗成果質量及其可比性,特制定本規程。
2.本規程適用于水利水電工程的巖石試驗工作。
3.水利水電工程巖石試驗工作應根據試驗大綱或試驗計劃要求按室內與現場、靜力與動力各項試驗互相結合和互相補充的原則,針對工程不同階段的主要巖石力學問題進行。
4.水利水電工程巖石試驗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及水利水電行業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