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地地面排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地內應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統的措施,排水方式應根 據城市規劃的要求確定,有條件的地區應釆取雨水回收利用措施。 2) 采用車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時,雨水口形式及數量應根據匯水面積、流 量、道路縱坡等確定。 3) 單側排水的道路及低洼易積水的地段,應采取排雨水時不影響交通和路 面清潔的措施。 場地的排水方式主要有下列三種: 1) 自然排水。不需任何排水設施。對于雨量小的地區,當土壤滲水性強, 且場地面積較小時,可采用這種排水方式。 2) 暗管排水。當場地的面積較大、地勢平坦、建筑密度較高,車流線路及 地下管線較多,且場地中大部分建筑的屋面為內排水,道路低于建筑物標高,并 利用路面雨水口排水時,多采用這種排水方式。 3) 明溝排水。多用于建筑物、構筑物比較分散的場地。明溝排水坡度為 0.3% -0.5%,特殊困難地段可為0.1%。 (責任編輯: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