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建筑上程設計時必須要獲得下列資料或文件: 1、主管部門有關建設任務使用要求、建筑面積、單方造價和總投資的批文,以及國家有關部、委或各省、市、地方定的有關設計定額和指標。 2、設計任務書:由建設單位根據使用要求,提出各個房間的用途、面積大小以及其他的一些要求,工程設計的具休內棄、面積、建筑標準等都要和主管部門的批文相符合。 3、城建部門同意設計的批文:內容包括用地范圍(常用紅線劃定),以及有關規劃、環境等城鎮建設對擬建房屋的要求。 4、委托設計工程項目表:建設單位根據有關批文向設計單位止式辦理委托設計的手續。規模較大的工程還常采用投標方式,委托得標單位進行設計。 設計人員根據上述設計的有關文件,通過調查研究,收集必要的原始數據和勘測設計資料,綜合考慮總體規劃、基地環境、功能要求、結構施工、材料設備、建筑經濟以及建筑藝術等多方面的問題,進行設計手繪制成建筑圖紙,編寫三要設計意圖的說明書,其他工種也相應設計并繪制各類圖紙,編制各工種的計算書、說明以及概算和預算書,上述整套設計圖紙和文件便成為房屋施工的依據。 (責任編輯:admin) |